警惕以网络链接作为合同条款的商业欺诈陷阱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    雷腾法评    王军义    警惕以网络链接作为合同条款的商业欺诈陷阱

数字经济时代,网络链接无处不在。

 

雷腾律师在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专项法律服务及办理数字领域相关诉讼和仲裁案件中,发现诸多业务场景涉及的大量洽商文件、合同文本中,反复出现、大量充斥着“以网络链接作为合同条款”的内容。

 

例如,在某一国内软件授权合作场景,从洽商、沟通、签约等多环节的法律文书中,非常巧妙的嵌入“软件产品功能和服务明细以官网(附链接)或对应的附件为准”的内容。点击链接进入,发现密密麻麻的软件产品功能和服务介绍中,故意将自身软件功能能力与第三方平台软件(往往与自身软件应用相配套)功能,混为一谈。对于不明所以的客户方而言,极易被误导、认为全部内容都是所购软件都可实现的功能。

 

再如,在某一国际软件购销合作场景,供应商在提供的General Purchase Conditions(采购条件)文本“不起眼的位置”,同样设置了将网络链接作为合同条款的内容,“We ask you kindly to send us an order confirmation. For this order the Purchase Conditions of XXXX apply: http://XXXX.com/XXXX”。一个链接关联无数链接,一两页纸的购销订单,最终要受制于链接背后关联的整套规则体系。

 

这类问题往往在商务谈判、协议签署时,业务人员不太关注、更不会深究文本角落的链接及其关联的具体内容,往往出现纠纷对方以此抗辩时,才恍然大悟。

 

雷腾律师提示:

商业活动中应当警惕网络链接中潜在商业欺诈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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