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境外电话卡的法律风险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    雷腾法评    李艳玲    销售境外电话卡的法律风险
 
 
 
 
 
 

 

很多人在出境工作、学习、旅游时会购买和使用境外电话卡。

 

有时,我们还可以在淘宝等网络平台上购买到境外电话卡。但又经常看到一些网络平台会下架停止销售境外电话卡。很多人会疑惑,境内店铺到底能不能销售境外电话卡?

 

 

 

一、境外电话卡都用来干什么

 

除了正常的出境工作、学习、旅游购买使用境外电话卡外,由于境外的电话卡多数不需要实名认证,可以部分避开网络监管,境外电话卡还可能被用于注册境外社交软件、观看视频网站、电信网络诈骗等用途。

 

二、销售境外电话卡的法律风险

 

我国多年前就实行了电话卡的实名管理。一些电信网络诈骗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就会使用未实名认证的境外电话卡。而出售境外电话卡,则可能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

 

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和互联网账号,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都可能涉嫌“帮信罪”。

 

构成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

 

此外,还有很多境外电话卡涉及走私的案例。虽然境外电话卡不是我国明文禁止或限制入境的物品,但是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仍然有可能构成走私违法行为。

 

三、境外电话卡可不可以合法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明确规定,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2009年5月11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CEPA协议)中提到,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销售只能在香港、澳门使用的固定/移动电话卡(不包括卫星移动电话卡);2019年11月22日,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提出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全境销售只能在香港、澳门使用的固定/移动电话卡(不包括卫星移动电话卡)。至此,港澳电话卡在内地的销售有了依据。

 

按照CEPA协议及相关安排,港澳电话卡在内地的销售除了需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外,对其销售和使用也有明确的监管要求,比如只能在港澳地区开卡使用等等。

 

由此可见,不管是网络店铺还是网络平台,都要合理规范销售境外电话卡的行为,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恪守监管义务,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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